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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8-09-29 10:54:17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以全面提升我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力资源素质、助力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下同)成长成才,彻底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为重点,围绕“全上学、全资助、上好学、促成长”的总体要求,精确瞄准教育最薄弱领域和最贫困群体,靶向发力、多措并举,坚决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为全省脱贫攻坚、实现全面小康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全面覆盖,精准施策。精准核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就学及受资助信息,精准确定教育脱贫任务,构建起到区域、到学校、到教师、到家庭、到学生的全覆盖教育脱贫攻坚服务体系,确保不落一户、不落一生。

       加快发展,服务全局。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快补齐农村贫困地区教育发展短板,全面提升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受教育水平,积极推进教育参与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的深度和广度,提升教育服务区域脱贫攻坚的能力。

       多级联动,协力推进。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形成省、市(县)、乡镇、村委会、学校多级联动的教育脱贫攻坚工作格局,做到多点发力、共同出力。各级政府要把教育脱贫攻坚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扶贫总体规划,统筹安排资源,加大教育脱贫攻坚力度。

       育人为本,技能脱贫。将加快农村贫困地区的教育事业发展作为教育脱贫攻坚的第一要务,突出教育扶贫的“造血”功能。创造基本条件帮扶贫困家庭子女完成学业、学会技能和就业创业,带动贫困家庭人力资源素质的提升,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
 

       三、主要目标

       按照海南省“十三五”扶贫开发的“三年攻坚脱贫,两年巩固提高”总目标,到2020年,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义务教育适龄人口全部入学(因身体等原因确实不能入学的履行必要手续);建立特惠性扶持政策体系,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全覆盖;推动促进发展职业教育,确保每个贫困家庭学生都有机会通过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或职业培训实现就业,通过发展教育脱贫1.5万人;建立全覆盖的教育脱贫攻坚服务网络和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关爱体系,支持贫困学生成长成才;显著提升农村贫困地区中小学师资整体水平,全面提升农村贫困地区中小学办学水平,为贫困家庭子女提供公平有质量的教育;大力加强教育脱贫攻坚精准宣传,确保政策全知晓;不断完善教育脱贫攻坚政策措施,使教育扶贫成为扶贫大兜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任务举措

       (一)切实加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控辍保学,为他们提供公平有质量的教育,保障贫困学生公平接受教育的机会

       1.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

       加强义务教育的省级统筹,制定和实施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先建后撤、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加强重点小城镇、远城郊区、新建城区和城镇危旧房改造区学校建设,有序扩大城镇义务教育学位供给,完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政策并逐步消除“大班额”现象。保留并办好农村贫困地区必要的村小学和教学点,建设好农村寄宿制学校,保障学生就近上学。加强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业质量的检测评价,全面提高农村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办学质量。完成“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涉及项目学校2251所,建设109.6万平方米校舍,购置教学设备12.1亿元,建设体育场地等附设设施52.1亿元。到2018年,全省基本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县(市、区)比例达到100%,全面缩小义务教育的区域、城乡、校际差距。

       2.落实市县控辍保学主体责任,确保除身体残疾等特殊原因无学习能力的外,全部入学。

       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同时加强普通高中及中职阶段学生控辍保学工作,建立政府、村委会、学校、家庭联保联控机制,落实学生辍学登记、劝返和书面报告制度,加强对辍学率高、巩固率低单位的跟踪监控,建立辍学学生台账,严控学生辍学,确保除身体残疾等特殊原因无学习能力的外,所有建档立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入学,普通高中及中职阶段就读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不辍学。完善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健全学籍管理机制,实现各级各类学生学籍衔接互转。完善特殊教育体系,确保三类残疾儿童入学。

       3.扩大贫困地区学前教育资源。

       加强全省幼儿园布局统筹,以县(市、区)为单位制定幼儿园布局规划。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通过新建、改扩建、农村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支持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园等方式,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到2020年,每个乡镇、农场场部区至少办好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人口较多的设立第2所公办中心园。60名幼儿以上的建制村都有独立或联办的幼儿园,偏远、人口分散地区设立巡回支教点。在各市县实施城区优质幼儿园对口帮扶乡镇中心幼儿园。大力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引导和支持更多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逐步形成贫困地区农村学前教育服务网络,为贫困村贫困家庭适龄幼儿提供更多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

       4.继续实施普通高中基础能力建设。

       继续扩大普通高中教育资源,新建一批优质普通高中。普通高中改造计划和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优先支持贫困县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着力加强薄弱高中教学及辅助用房、体育场地建设和教学仪器设备配备,实现2020年底前所有贫困市县都至少有1所“省一级”高中学校,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提供更多接受优质普通高中教育的机会,为实现2020年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兜住底线。

       5.继续推进教育扶贫移民工程。

       指导市县进一步落实思源实验学校建设与运行管理相关文件精神,不断完善24所思源实验学校教育扶贫移民特色。督促市县继续发挥思源实验学校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抓好拓展项目实施,完成将16所拓展项目学校建设成省级规范化学校的目标。

       6.提升对贫困地区残疾儿童及留守儿童教育支持力度。

       全面落实海南省特殊教育行动计划,建成8所特殊学校,改善现有7所特殊学校办学条件,完善以特殊教育学校为主体,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辅的特殊教育格局,坚持与普教相结合、推进融合教育,并为残疾学生提供个性化教育和康复训练,健全残疾学生资助制度,实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残疾学生从义务教育阶段到高中阶段教育的12年免费教育。逐步提高义务教育特教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构建家庭、学校、政府和社会力量相衔接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网络,在留守儿童集中地区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支持和指导中小学对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过程管理,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帮助监护人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学习情况,提升监护人责任意识和教育管理能力。

       7.构建服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两张网”,关爱学生成长成才。

       构建教育脱贫攻坚“服务网”及“关爱网”。组织教师按行政区域全覆盖分片包村到户,提供教育脱贫攻坚服务,提高教育脱贫攻坚精准度和政策知晓度,确保各项资助能快速精准到位,不落一户。安排一线教师进行“一对一”或“一对多”对口结对帮扶,关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思想动态,注重贫困学生的思想、情感、心理帮扶,开展励志教育,让所有贫困生生活学习有保障,情感心理无障碍,积极引导他们乐观豁达,勇敢自信地面对困难、挫折,打通孩子通过学习改变个人和家庭命运的广阔通道,为脱贫致富过上小康生活奠定坚实基础。针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高校、中职毕业生,建立“一对一”、“多对一”帮扶就业创业机制,点对点做好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鼓励和引导他们回到基层就业创业。

       (二)实施贫困家庭资助工程,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全覆盖

       8.精准核查,摸清底数。

       对照扶贫部门建档立卡数据,组织市县全面核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就学信息,包括就读学校、年级(专业)、受资助信息等,摸清教育脱贫攻坚底数。组织开发教育精准扶贫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全程跟踪服务和管理。

       9.构建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全程特惠扶持政策体系。

       针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进一步完善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全程特惠扶持政策体系,确保不因贫失学,也不因学致贫。进一步完善高校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新生入学资助、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勤工助学、校内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贫困大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确保覆盖全部建档立卡贫困大学生。各市县资助标准高于或范围宽于省里的,按各市县执行;低于或窄于省里的,按省里标准执行。同时,为5个国家级贫困县试点范围内学生按每生每年800元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教育扶贫移民学生交通补助提高到每生每年200元。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帮扶贫困学生。

       10.简化资助流程,完善资助方式,确保资助“不落一户、不落一生”。

       简化资助流程,优化资助发放方式,所有特惠性资助均由户籍所在地发放,各级政府、村委会、学校要督促学生或家长在春秋两季开学伊始到学校登记,学生首次须按规定提出个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后年度,除跨学段就学外,由学生所在学校或所属教育部门将学生信息录入系统,学生或监护人凭资助认定表和扶贫手册即可获得资助。

       现有普惠性政策优先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在省内就读的,要求就读学校优先资助;在省外就读的,由学生或监护人持扶贫部门颁发的扶贫手册到所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省教育厅统筹将省外就读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名单发到学校,请求优先资助。

       (三)加快发展职业教育,拓宽教育脱贫通道,促进贫困家庭学生就业,落实“发展教育脱贫一批”

       11.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

       充分利用职业教育在脱贫攻坚中见效快、实用性强等突出优势,大力推动职业教育扶贫。通过结对帮扶,全面加强民族市县中职学校(职教中心)建设,支持其开设县域特色产业的特色专业,推动其紧密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提升办学水平、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质量。落实职业教育扶贫方案,在所有中职学校全面推广扶贫励志班,计划单列、春秋两季免费注册入学、学校和专业任选,加强励志教育,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适龄子女通过接受职业教育,增强自身脱贫致富能力,实现就业,最终实现脱贫。

       12.支持职业院校发挥优势办好“村官班”,大力开展职业培训。

       加强“村官班”招生办学,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学历提升和技能培训,稳步提升贫困人口教育脱贫能力。充分发挥各高校、各类职业学校及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的技术、科研优势,采取送训下乡、集中办班、现场实训等多种形式,承接各类技术技能培训,对进城务工人员进行转移就业和劳务培训,对返乡创业人员开展创业技能培训,优先保障贫困家庭有培训需求的劳动者都能得到职业技能培训。支持职业院校联合人社、扶贫、旅游、林业、工会等部门(单位),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者开展劳务输出、乡村旅游、生态护林、林下经济、节能环保等相关职业技能培训,确保其完成培训后顺利就业或掌握一门技术技能,实现技能脱贫、技能致富。

       13.继续实施高等教育招生倾斜政策。

       继续实施少数民族预科班(每年120个指标)和本科高校(不少于500个指标)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保障计划投放量和形成长效机制,使贫困家庭学生有更多的机会接受优质高等教育。

       14.完善就业支持服务体系。

       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生涯设计、职业规划指导、创业教育培训,与行业、企业合作建立技术技能人才信息发布平台和监测系统,并定期举办专门招聘会,挖掘适合性就业岗位,优先推荐和帮助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创业。对高校毕业后服义务兵役、到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贫困家庭毕业生,落实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制度及各项优惠政策措施,构建毕业生到贫困地区基层“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的长效机制。

       (四)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建立省级统筹乡村教师补充机制,提高农村教师素养,转变教育教学方式

       15.加大农村教师培养培训力度。

       推进“国培计划”海南省项目的改革创新,每年培训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农村教师8000人。着力抓好贫困地区“农村校长能力助推计划”、“边远乡村教学点小学教师培训计划”,每年培训我省200名农村学校校长,“十三五”期间累计培训9000人次边远乡村教学点小学教师,提升农村学校校长、教师的专业素质与实践能力。精心组织“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项目,每年选派150名骨干教师到我省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开展支教活动1年。继续实施“双五百”人才工程项目和“周末流动师资培训学院”项目,每年培训少数民族贫困市县中学教师800人。

       16.拓展省级统筹乡村教师补充渠道,建立乡村教师队伍流动机制。

       加大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省级农村学前教育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力度,每年计划安排500名以上特岗教师,重点充实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师资力量。实施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自2016年至2020年,依托师范院校开展“一专多能”乡村教师培养培训,在省属师范院校每年定向培养约200名乡村小学定向免培生和约100名学前教育定向免培生,毕业后回生源地市县的乡村学校和乡镇中心幼儿园任教,着力解决农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不足、音体美外语教师短缺等问题。推进城乡校长、教师的交流轮岗,城镇教师晋升高级职称(职务)应有在乡村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采取定期交流、岗位竞聘交流、校际帮扶交流等多种途径和方式,重点推动城镇学校向乡村学校、优质学校向薄弱学校、中心学校向村小教学点的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比例原则上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对乡村学校中不适合继续从教的教师实施分流转岗或退出。

       17.保障贫困地区教师待遇。

       依法保障并逐步提高贫困地区教师工资待遇。落实我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和偏远贫困地区行政村以下农村小学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按时足额发放。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在我省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基础上,适当提高乡村学校教师高、中级岗位结构比例,可在原高、中级岗位结构比例基础上提高3-5%,具体由各市县确定。

       (五)加大贫困地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提高贫困地区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

       18.大力推进贫困地区教育信息化进程。

       加大贫困地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提高贫困地区教育信息化水平,加快实现“三通两平台”。2018年底贫困地区中小学(含具备条件的教学点)10M以上宽带网络接入率和班级多媒体教学设备配备率达到100%。运用“互联网+”思维,推进“同步课堂”建设与应用,促进贫困地区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全面提升办学质量。巩固提升“教学点数字资源全覆盖”、智能语音教具配备等项目成果,帮助教学点开齐开好国家规定课程。积极推动线上线下学习相结合,努力办好贫困地区远程教育。

       (六)发挥教育在脱贫攻坚中的先导性、基础性和持续性作用,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及科技帮扶,拓展教育脱贫的空间

       19.加强决策咨询服务。

       发挥高校思想库、智囊团的作用,结合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围绕城乡规划、行业规划、道路规划、民居设计、水资源利用、生态保护、社会安全治理等领域,提供战略咨询、规划编制、专题研究、法律服务、国际支持等形式多样的智力帮扶,为当地党委、政府科学管理和决策提供咨询服务。依托高校专业特色,组织开展行政领导干部、行业人才、技术技能人才专题培训,帮助贫困地区干部加强执政能力、提升管理水平、增强业务素养。

       20.助推特色产业发展。

       发挥高校学科优势和科技优势,抽调高校骨干力量到贫困地区和贫困村挂职锻炼,充分利用高校智力、科技、校办产业、信息技术和学生支教等资源,帮助贫困地区加强产业发展顶层设计,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产业发展规划。找准高校科研项目与当地资源禀赋、区位优势的结合点,动员企业、校友等多方力量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并产业化,帮助贫困地区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依托贫困地区特有的自然人文、民族特色、民间文化、地方特产等资源,培育发展乡村旅游、中草药、民族文化用品、民间传统技艺等特色产业。助推贫困地区种养业、手工业、农产品加工业等传统产业发展升级,提高产品档次,提升产品附加值。鼓励高校特别是涉“三农”高校助力贫困地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在延伸农业产业链、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发展农业新型业态等方面提供支持。通过提供信息服务、支持搭建电商平台等方式,帮助贫困地区拓展产品市场,打造品牌产品。

       21.推进乡风文明建设。

       动员高校共青团、学生会、志愿服务组织、校友会等多方力量,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帮助贫困地区群众树立现代文明理念,倡导现代生活方式,改变落后风俗习惯。通过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贫困地区农村服务。丰富贫困地区群众文化生活,挖掘当地民间艺术和传统技艺,用现代理念凝练升华,借助新型传播手段传承推广。发挥学校作为乡村文化中心的重要功能,打造新农村传播知识、文化交流、科技推广的新平台。

       (七)整合各方资源,聚力教育脱贫攻坚,注重对贫困户“志智双扶”,帮贫困户树立信心,鉴定信念,实现早日脱贫

       22.支持海南广播电视大学组织办好脱贫攻坚电视夜校和961017热线。

       强化贫困群众主体地位,注重扶贫先扶智,支持海南广播电视大学组织办好脱贫攻坚电视夜校和961017热线,充分调动贫困群众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贫困群众主动脱贫、积极脱贫意识,不断增强贫困地区造血功能和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引导贫困家庭靠辛勤劳动改变贫困落后面貌。组织全省教育系统积极参与脱贫攻坚电视夜校,利用脱贫攻坚电视夜校宣传教育脱贫攻坚政策和典型案例。认真办好961017热线工作教育工单,确保每一个工单的处理有人盯,盯到问题解决,盯到贫困户满意,确保不漏一单;通过热线及时掌握教育扶贫政策在基层的落实情况并查漏补缺,了解基层对教育扶贫的实际需求,为精准施策提供支撑。

       23.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积极引导各类社会团体、企业和有关国际组织开展捐资助学活动。继续实施“复兴光彩基金”、“自强助学金”、“雨露计划”等公益项目或志愿服务项目,组织志愿者到贫困地区开展扶贫支教、技能培训和宣传教育等工作。积极发挥金融助力教育脱贫作用,落实社会力量投入教育脱贫的激励政策。

       24.落实定点帮扶贫困村脱贫工作。

       建立厅领导、处室、直属学校(单位)三级联动、分户包干的对口帮扶工作机制,全厅各处室、19个直属学校(单位)分别对口帮扶省教育厅定点扶贫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制定帮扶村扶贫实施方案和“一户一策”的精准脱贫方案,选派第一书记到定点帮扶村开展扶贫工作。按省及市县扶贫部门统一部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结合自身优势,切实做好定点帮扶村扶贫工作,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督查督办

       成立海南省教育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省教育脱贫攻坚工作。建立厅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市(县)、贫困村和贫困户制度,指导各市县教育脱贫攻坚和有关高校对口帮扶工作。建立和完善教育脱贫攻坚检查、督查制度,重点检查资金使用、项目实施、工程进展和扶贫工作成效等。每年对教育扶贫项目、资金进行全方位的检查、督查,建立检查、督查报告制度;省教育厅采取市县加叉检查、派出督查、检查组、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等多种方式进行抽查,建立通报、约谈、督办和联动的机制。

       (二)突出市县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教育脱贫攻坚任务

       市县政府是落实教育脱贫攻坚的责任主体。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都要成立教育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的教育脱贫攻坚工作责任制,细化相关政策措施;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定期研究解决教育精准扶贫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根据教育脱贫攻坚的有关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市县教育脱贫攻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改革举措、保障措施和责任分工,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帮扶对象落实到具体学生、建设项目落实到具体学校、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年度。要将教育脱贫攻坚纳入“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在政策上重点支持、项目上重点安排、资金上重点帮扶、工作上重点推进。

       (三)加大资金使用和管理力度

       切实加大教育脱贫攻坚投入。省教育厅配合做好教育扶贫项目和资助资金的落实,统筹中央、省级财力向教育脱贫任务较重的市县、地区和定点村倾斜,打好教育脱贫歼灭战。市县要进一步调整教育经费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向扶贫对象精准发力。完善教育扶贫项目和资金的分配、使用、立项、审批、实施、绩效评价等具体操作规程以及公示公告制度,健全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审计监察等监管机制,切实提高教育精准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四)加大政策宣传,确保教育惠民政策家喻户晓,营造良好环境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大教育脱贫攻坚的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提升宣传实效,广泛宣传教育脱贫的各项惠民、强民、富民的政策措施,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通过与海南日报、海南电视台等合作,以及通过官方两微一网设立教育扶贫专栏,重点解读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教育脱贫攻坚政策,特别是资助政策。开展“入村入校,入户上墙”宣传,教育脱贫攻坚宣传海报在每个村、每所学校的宣传栏长期固化宣传。设计统一卡片模板,由市县张贴到每个建档立卡户墙上。宣传推进教育脱贫攻坚中的先进典型,进一步凝聚力量、激发热情、增强信心,形成人人知晓、人人重视、人人参与的教育脱贫攻坚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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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中政国宏社会经济咨询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2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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