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有关单位: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招标投标有关规定和省政府关于清理规范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等要求,鉴于省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备并发挥了议事协调作用,我委废止《海南省招标投标厅际协调机制暂行办法》(琼发改招概审〔2010〕1214号),自即日起不再执行。 |
省直有关单位: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招标投标有关规定和省政府关于清理规范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等要求,鉴于省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备并发挥了议事协调作用,我委废止《海南省招标投标厅际协调机制暂行办法》(琼发改招概审〔2010〕1214号),自即日起不再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