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资金效益,经研究,决定将下达海口市新埠岛东堤防洪(潮)堤工程投资计划6400万元,调整到海口市桂林洋防潮堤加固工程和东方市北黎河下游防洪(潮)工程,其中海口市桂林洋防潮堤加固工程1782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891万元,海口市配套891万元),东方市北黎河下游防洪(潮)工程4618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2309万元,省级配套1155万元,东方市配套1154万元)。
为发挥资金效益,经研究,决定将下达海口市新埠岛东堤防洪(潮)堤工程投资计划6400万元,调整到海口市桂林洋防潮堤加固工程和东方市北黎河下游防洪(潮)工程,其中海口市桂林洋防潮堤加固工程1782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891万元,海口市配套891万元),东方市北黎河下游防洪(潮)工程4618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2309万元,省级配套1155万元,东方市配套115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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