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县发展改革委(局)、三沙市、洋浦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先行试验区发展局: 为有效应对当前经济、投资下行形势,加快推进中央投资项目建设,确保政府投资效益,请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县发展改革部门,对隶属于本单位、本地区的2013年度及以前的中央投资计划项目未开工情况进行清查,并将有关信息填入《海南省中央投资项目未开工情况清查表》(详见附件)中,同时写明开工时间,于4月27日前函报我委,电子版请发至sfgwtouzichu@163.com(空白表格可在我委官网“通知公告”栏中下载直接套用)。 各单位、各市县在报送5月份中央投资项目月报表时,应将项目施工许可证号一并填入报表“备注”栏中。我委将根据此次清查结果,结合月报情况,组织力量进行检查,对在5月31日前仍未取得施工证开工建设的项目,一律按规定程序调整已安排的中央投资。 各单位、各市县要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力推进中央投资项目建设。我委也将建立按月督察协调机制,确保项目又快又好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