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项收入全面增长,工资性收入继续成为收入的主体和增收的主力。2012年,工资性收入达14672元,同比增长13.9%,占总收入的比重为64.9%,对总收入的贡献率为67.3%;转移性收入为4834元,同比增长15%,占总收入的比重为21.4%,对总收入的贡献率为23.7%;经营净收入为2397元,同比增长11.1%,占总收入的比重为10.6%,对总收入的贡献率为8.9%;财产性收入为718元,同比小幅增长0.3%,占总收入的比重为3.2%,对总收入的贡献率为0.1%。
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
一是政策性增资的翘尾及新增作用显著。2011年以来政府继续提高教师绩效工资、公务员津补贴和养老金、离退休金标准,连续8年提高企业离退休金,继续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有力地推动工资性和转移性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其中,养老金人均增加271元,调整幅度为国家规定的2.1倍。海口、三亚、洋浦等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由830元上调为10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同时上浮。据测算,政策性增资对收入的贡献率约为8成。
二是居民就业增加,市场用工工资普遍上涨,有效地促进务工人员收入增长。2012年,海南城镇居民家庭就业面为47.3%,创2003年以来新高。受政策性增资的示范性推动和通胀影响,劳动力市场用工工资普遍上涨。
三是随着政府对个体私营经济扶持力度的加大和服务业的发展,居民创业环境日益改善,创业机会增多,家庭经营净收入持续较快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