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背景
“十二五”时期,我省健康促进与教育事业取得明显成效,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体系初步建立,有利于健康的生产生活环境不断改善,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健康中国行等品牌活动深入开展,2015年全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6.1%,为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奠定了重要基础。同时,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仍面临诸多挑战,主要表现在:居民健康素养整体上仍处于较低水平,建立“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长效机制仍未完善,多部门协作合力应对健康危险因素的局面尚未完全形成;动员全社会参与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全省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建设滞后,健康促进与教育服务能力与群众的健康需求相比仍有差距。
“十三五”时期,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确立了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强调要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建立健全健康教育体系,提升全民健康素养。《“健康海南2030”规划纲要》提出到2030年,全省居民健康素养大幅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得到全面普及,有利于健康的生产生活环境基本形成,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推进“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深入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创造健康支持性环境、培养自主自律的健康行为、营造健康社会氛围、建立健全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全面普及健康科学知识,提出到2020年全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要达到20%。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健康海南“三大战略”主题,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坚持“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导向,以提高人群健康素养水平为抓手,以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建设为支撑,着力创造健康支持性环境,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推进健康海南建设。
三、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适应海南社会发展和国际旅游岛建设需要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基本普及,人民群众维护和促进自身健康的意识、能力有较大提升,“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方针得到有效实施,健康促进县(区)、学校、机关、企业、医院和健康社区、健康家庭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体系建设得到加强。全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0%,影响健康的社会、环境等因素得到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健康福祉不断增进。
(二)具体目标
到2020年,我省健康促进与教育主要发展指标:
1、健康生活领域:全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0%;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提高到22%和18%;全省具备科学健康观的人口比例达到50%;15岁及以上人群烟草使用流行率控制在25%以内。
2、健康文化领域:建立省级健康科普平台,以省为单位全覆盖。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接受健康教育宣传的人群比例达85%。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较“十二五”时期提高10%以上。
3、健康环境领域:全省创建健康促进县(区)12个,每市县(区)健康促进医院达到40%、健康学校达到50%、健康促进机关达到50%、健康促进企业达到20%、健康社区达到20%、健康家庭达到20%。
4、健康体系领域:建立健全覆盖省、市、县、乡、村各级,以及医疗卫生机构、学校、机关、社区、企业事业单位的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体系。全省区域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人员配置率达到1.75人/10万人口。
5、知晓率: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知晓率达到85%。
四、重点任务
(一)实施“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把保障人民健康作为经济社会政策的重要目标,坚持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并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构建“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建立覆盖各个部门的健康促进工作决策机制和协调机制,统筹领导当地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推动将促进健康的理念融入公共政策制定实施的全过程,积极支持各部门建立和实施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系统评估各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对健康的影响,推动“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落到实处。针对性威胁当地居民健康的主要问题,研究制定综合防治策略和措施,开展跨部门健康行动,应对和解决威胁当地居民健康的主要问题。
(二)创建健康支持性环境。全面推进健康城市、卫生城市、健康促进县(区)、健康社区(村镇)建设,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双创”“双修”等活动,大力开展健康促进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和健康社区、健康家庭创建活动。根据全面规划、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积极推广的原则,按照健康环境领域建设的目标、标准和规范要求,每年组织开展一定比例的健康场所、健康社区和健康家庭创建工作。针对不同场所、不同人群的主要健康问题及主要影响因素,研究制定综合防治策略和干预措施,指导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健康管理制度建设、健康支持性环境创建、健康服务提供、健康素养提升等工作,创造有利于健康的生活、工作和学习环境,提高各类人群的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
(三)推进健康素养促进行动。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国民营养计划等为重要抓手,结合健康中国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婚育新风进万家、卫生应急“五进”等系列活动,大力传播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核心信息,深入开展“健康海南行—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系列活动,普及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促进健康生活方式形成。充分发挥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主力军作用,特别要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等基层卫生计生机构主阵地作用,提供覆盖城乡所有居民的健康教育服务,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均等化,提升全国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四)加强健康文化建设。推进以良好的身体素质、精神风貌、生活环境和社会氛围为主要特征的健康文化建设,在全社会倡导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注重加强正面宣传、舆论引导和典型报道,重点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维护促进人民健康的重大战略和方针政策,宣传健康海南建设的重大意义、总体战略、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增强社会公众对健康中国建设的深刻认识。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力量的优势与作用,调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群众参与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健全多层次、多元化的工作格局,使促进健康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自觉行动。
五、专项行动
(一)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强化主导作用,将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作为政府目标管理的优先指标,实行绩效考核。按照《海南省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规划(2017-2020)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推进落实“十大健康行动”,营造全社会关注健康、重视健康的良好氛围。强化各部门责任,围绕居民健康素养及其相关影响因素,从社会宣传、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体育健身、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心理健康等多个方面开展综合干预,有效应对各类健康影响因素。强化倡导“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提升个人对健康的认识,养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深入开展“健康中国行”“健康海南行—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系列活动,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为核心,重点围绕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控烟限酒、心理健康、减少不安全性行为和毒品危害等主题,全面提升城乡居民在科学健康观、传染病防治、慢性病防治、安全与急救、基本医疗、健康信息获取等方面的素养。针对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流动人口、贫困人口等重点人群,开展符合其特点的健康素养促进活动。注重发挥医生、教师、公务员等重点人群在全民健康素养促进中的示范和引领作用。通过政府、社会、个人共同努力,帮助群众树立科学健康观,提升居民基本医疗素养、慢性病防治素养、传染病防治素养、妇幼健康素养、中医养生保健素养和卫生应急素养,促进全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的显著提高。
(二)健康科普传播专项行动。建立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传播专家库、资源库,规范健康科普工作,打造权威健康科普平台。重点办好省级健康类节目和栏目,播放健康公益广告,多用人民群众听得到、听得懂、听得进的途径方法和手段普及健康知识和技能,让健康知识植入人心。大力传播《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2015版)》《中国公民中医养生保健素养》和《母婴健康素养》,组织开展“健康海南行—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系列活动。积极推进健康科普示范和特色基地建设开发,评选和推广优秀科普作品,培养健康科普人才。建立健康巡讲和健康科普专家队伍,组织开展健康康巡讲和健康科普活动。建立健全健康知识和技能核心信息发布制度,配合制定媒体健康科普工作规范和指南,加强媒体从业人员培训和交流,鼓励和引导各类媒体制作、播放健康公益广告,办好养生保健类节目和栏目,促进媒体健康科普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加强健康科普舆情监测,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和公众科学理性应对健康风险因素。充分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传播健康知识,提高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对医疗保健类广告的监督和管理力度,坚决打击虚假医药广告,严厉惩处不实和牟利性误导健康宣传行为。
(三)控烟履约专项行动。积极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推进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努力建设无烟环境,推动无烟环境立法,强化公共场所控烟主体责任和监督执法,逐步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的有关规定,在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推行全面禁烟。开展无烟机关、无烟学校、无烟医院、无烟餐馆、无烟家庭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控烟宣传教育,创新烟草控制大众传播的形式和内容,提高公众对烟草危害的正确认识,促进形成不吸烟、不敬烟、不送烟的良好社会风尚。巩固全省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工作成果,深入开展建设无烟卫生计生系统工作,发挥卫生计生系统示范带头作用。强化全省12320戒烟咨询热线和戒烟门诊等服务,提高戒烟干预能力。
(四)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建设专项行动。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制定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为龙头,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为基础,以学校、机关、社区、企事业单位健康教育职能部门为延伸的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形成统一归口、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加快推进各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建设,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省、县(市)两级健康教育机构网络,确保每个市县有专业健康教育机构,充实人员力量,保证工作经费,改善办公条件,加快建设健康教育信息化平台。省健康宣传教育中心负责建设省级健康教育示范基地。探索基层卫生计生整合融合模式,在乡镇卫生计生服务机构加挂“健康教育服务站”牌子,明确承担健康教育任务,因地制宜推行基层计划生育专干转岗培训承担健康教育职能,大力培养城乡健康指导员,加强基层健康促进与教育服务力量, 筑牢基层健康教育网底。
(五)健康影响评价评估专项行动。建立并实施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组织开展相关人员培训,配合各部门系统评估各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对健康的影响,为制定公共健康政策提供科学依据。到“十三五”末期实现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以省为单位全覆盖。开展健康危险因素监测与评价,重点围绕健康环境、健康社会、健康服务、健康人群、健康文化等领域,推动做好完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开展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保障饮用水安全、加强农村改水改厕、改善环境质量、构建公共安全保障体系等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主动协调党委、政府成立健康促进委员会,主导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健全工作机制,把健康促进与教育作为卫生与健康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将主要健康指标和健康素养水平列入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要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充分整合各类资源,加强顶层设计。要制定本地区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规划,完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推动健康促进与教育事业发展。
(二)健全工作体系。要建立健全各级健康教育机构,或在疾控机构设立健康教育科室,配备专兼职人员、工作设备,确保有人抓有人管。到2020年,健康宣传教育专业机构数达到23个。要加强培训,切实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社会动员和倡导、传播与教育、监督与评价,以及健康传播素材设计制作等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基本技能,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三)加大经费投入。要协调有关部门将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必要的健康促进与教育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并按规定保障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和健康促进工作网络的人员经费、发展建设和业务经费。要加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支持健康素养促进和健康教育相关工作。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积极推动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发展,提高全民健康素养水平。
(四)开展考核监测。建立常态化、经常化的督导考核和监测机制,制定规划任务分工方案和监测方案,并对实施进度和效果进行年度考核,适时对目标任务进行必要调整。对实施规划中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要及时总结,积极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