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课题研究内容
对国家部委已出台及2019年将出台的所有联合奖惩备忘录按执行单位进行细化,形成“联合奖惩对象-联合奖惩执行单位-审批服务事项-联合奖惩措施”一一对应关系,并提供信用数据服务能力。
二、课题研究要求
课题研究时间为3个月,扩展服务期为2019年全年,即2019年新出台的联合奖惩备忘录,课题研究机构应继续按照我委要求形成细化措施清单;2019年各执行单位权责清单发生变动的,课题研究机构应实时调整细化措施清单。
三、有关申报要求
(一)本课题不接受个人名义申报。申报单位应熟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有联合奖惩措施细化梳理相关工作经验。
(二)因服务期为2019年全年,为确保工作延续性,申报单位应在海口设立办事机构或在海口有常驻专职工作人员。
(三)申报单位如实填写《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课题研究申请书》,提出课题研究思路、内容框架、进度安排、经费预算等。申请书应加盖课题承担单位公章(如为多个单位联合承担课题研究请加盖各单位公章),一式四份送至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楼8楼1106旁省发展改革委信用办办公室(邮寄信封上需注明“课题申报”,邮编570204)。电子版发至邮箱hnsxybgs@163.com。
(四)申报截止日期为2月22日(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五)我委将组织对课题研究申请书进行比选,择优遴选课题承担单位。
(六)课题承担单位要符合相关保密要求,遵守相关保密规定。
(七)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有。
四、其他事项
(一)我委视研究需要,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
(二)本次研究课题由我委信用办负责,未尽事宜电话联系沟通(联系人及电话:廖理华,68925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