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有关单位,各市、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实施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包信息消费工程空间技术应用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5〕2769号)(以下简称《通知》),为推进卫星遥感技术、卫星通信技术、卫星导航技术的综合应用以及空间技术与其他信息技术的融合应用,发挥我国民用空间基础设施辐射带动作用,国家2016年-2018年实施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包信息消费工程空间技术应用专项。为做好2016年信息消费工程空间技术应用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根据《通知》精神,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包信息消费工程空间技术应用专项重点支持空间信息应用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一带一路”卫星综合应用示范、重点区域应用示范和“互联网+天基信息+”应用示范等项目。2016年是该专项实施的第一年。各单位应严格按照专项的支持重点、支持原则和申报要求要求,认真组织策划包装和开展前期工作,做好项目实施储备。策划包装和组织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及各类规划,对于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相关产业技术进步与升级、培育新型空间信息消费、促进重点区域协同发展等有积极的示范作用。 二、申报组织。根据《通知》精神,由省直各部门、各市县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组织本系统、本辖区内的项目申报工作,由省发展改革委汇总审核后统一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申报的项目原则上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实现重大突破、鼓励政府采购服务的项目。其中:空间信息应用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个、“一带一路”卫星综合应用示范、“互联网+天基信息+”应用等示范类项目原则上不超过4个。 三、材料准备。各单位应按照《通知》精神,抓紧组织业主单位开展申报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等相关材料准备工作,于2015年12月18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报送至我委。申报材料具体包括: (一)各单位申报项目请示文件一式2份,内容包括项目建设规模、资金筹措及到位资金、实施进度等; (二)各单位关于申报项目的真实性确认文件(可在申报文件中对真实性一并确认)一式2份; (三)申报项目汇总表1份; (四)申报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附件材料(实施方案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编制,并附齐相关附件材料)(一式10份); 以上所有申报材料需附电子版光盘1份。 四、汇总上报。我委将按照《通知》精神,对各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认真审核筛选后,于12月30日前择优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荐上报。 五、表格下载。项目申报通知及相关表格附件可登录我委网站http://plan.hainan.gov.cn/查询和下载。 联系人:李 涛;电话:65360963;传真:65300190 邮箱:hnchanyechu@163.com 附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实施新兴产业重大工 程包信息消费工程空间技术应用专项的通知(发改 办高技〔2015〕2769号); 2.2016年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包信息消费工程空间技 术应用专项推荐项目汇总表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