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关于请各地复核“十三五”期间文化旅游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初选项目的通知》,我省海南省综合旅游服务中心等45个项目列入国家“十三五”期间文化旅游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初选项目,现予公示。
一、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海南省综合旅游服务中心、海口红树林乡村旅游区、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昌江县棋子湾旅游度假区、万宁市日月湾旅游区、五指山牙胡梯田旅游区、海南临高县水晶湖(溪尾村)乡村生态旅游区
二、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项目
(一)县级两馆建设项目(15项)
1.新建类(9项):万宁市、东方市图书馆,琼中县、琼海市、昌江县、乐东县、万宁市、定安县、儋州市文化馆
2.改扩建类(6项):临高县、儋州市图书馆,文昌市、东方市、屯昌县、陵水县文化馆
(二)县级国有文艺院团项目(2项)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民族歌舞团、临高县木偶戏团
三、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
(一)文物保护利用(11项)
1.重点项目(5项):五公祠、崖城学宫、东坡书院、文昌学宫、美榔双塔
2.一般项目(6项):海瑞墓、丘浚墓、蔡家宅、儋州故城、临高角灯塔、洋浦盐田
(二)森林公园(1项):海南霸王岭国家森林公园
(三)地质公园(1项):海南海口石山火山群国家地质公园
(四)名城街区(1项):琼山区
(五)名村(1项):定安县高林村
(六)非遗(6项):海口市琼剧小剧场、临高人偶戏展演厅(临高县非遗展演展览综合厅)、琼中黎族苗族民歌展演厅、五指山黎锦文化产业园、黎族打柴舞保护利用设施、琼中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设施
公示期为2016年5月4日至2016年5月10日,共5个工作日。对上述项目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与海南省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处联系,联系电话:0898-65363586。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