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重大问题研究课题申请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编制和实施好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对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提高规划编制的透明度、民主参与度,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对重大问题形成共识,增强规划的科学性,经海南省人民政府同意,海南省发展改革委决定对海南省“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研究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行业协会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或机构。
三、课题题目
34个招标课题题目参见《海南省“十三五”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研究课题申请指南》(附件1)。
四、具体要求
1、课题承担单位必须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组织开展研究,并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负责。
2、课题组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高级或相当于高级的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此条件的,须有两名同领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书面推荐。
3、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
五、时间安排
1、项目申请单位根据自己的研究优势选择课题,如实填写《海南省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研究课题申请书》(附件2),并于2015年2月2日之前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送海南省发展改革委国民经济综合处(以邮戳时间或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邮件地址为hnfgzhc@126.com,请在邮件主题处注明“课题申请”。
2、海南省发展改革委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的方案进行评估,择优确定承担单位。
六、课题进度要求
1、承担单位应与海南省发展改革委签订项目协议书。
2、承担单位应于2015年5月31日前完成研究课题的初步报告,提交海南省发展改革委国民经济综合处组织评议审查。
3、承担单位根据评议审查结果对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于2015年6月30日前向海南省发展改革委综合处提交正式研究报告。
4、研究期间,海南省发展改革委可依据规划前期研究工作需要,要求承担单位作1-2次研究进展情况汇报。
七、研究经费
海南省发展改革委视研究需要,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大楼856室海南省发展改革委国民经济综合处
邮政编码:570204
联系人:任怀锋
联系电话:(0898)65372787
传真:(0898)65301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