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发展改革部门,省级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 根据《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2年第13号),现将2015年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单位应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2015年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5〕331号,全文发布在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政策发布->通知->2015年”、海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行业资讯”)相关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 二、申请单位于2015年4月10日前报名,4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及其电子版报送省发展改革委进行初审。联系人:丁雷、巩玄远,电话:65339701。 三、请各市县、各部门指导本地区本部门招标代理机构及时做好申报工作。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