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需求
(一)名称:《海南省委军民融合办2019年度海防监控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评审咨询评估服务。
(二)数量:1项
(三)评估项目概况:新建和升级视频监控系统项目(涉密),概算总投资19371.7万元。
二、有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各类法人单位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或综合经济专业。
2.法人单位及其驻琼分支机构、项目团队成员无失信记录。
3.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咨询,在业内具备较高知名度。
4.有与提供本咨询评估服务相适应的技术力量,其中项目团队负责人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电子、信息工程专业高级职称或者执业资格,经济负责人具有造价(或经济)高级职称或者执业资格。此外需组成至少5名相关专业专家团队。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当在申报材料各页加盖本单位印章,按照下列顺序书装:
1.封面。包括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编制日期等。
2.目录。包括申报材料内容清单和对应的页码。
3.报价单。填写初始报价后打印。
4.授权委托。包括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单位资信。包括供应商资信等级凭证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和项目团队成员身份证号在“信用中国”失信查询截屏(截图包含日期)。
6.项目团队。包括项目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经济负责人以及至少5名包含设计、行业、造价、经济技术等相关专业评估组专家组成团队,按顺序列出团队职务、姓名、专业、附技术职称或者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业绩材料(参见下条)。
7.工作经验。包括项目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经济负责人以及评估组专家,每人至多3项参与同类或相似行业项目评估评审业绩表、评估评审报告编审人员签章页复印件、以及各人员签署个人承诺书。(业绩中列出的项目如为国家、省级重点项目的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截止时间为2月3日18:00前(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一式三份送至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811室(邮寄信封上需注明“海南省委军民融合办2019年度海防监控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评审”,邮编570204)。电子版同时刻盘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四)我委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遴选评估服务单位。
(五)遴选确定的评估机构要对评估报告质量及结论负责,一经发现存在结论失实、高估冒算、不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等情况,将严肃按照《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审计厅 海南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琼发改投资〔2017〕1845号)处理,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
三、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由我委投资处具体负责,未尽事宜电话联系沟通。联系人:许焕新,联系电话:18907663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