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课题研究重点
围绕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发﹝2018﹞12号文提出的海南要牢固树立和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三区一中心”的战略定位,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要求,对绿色发展的内涵、目标、创建方法和途径进行探索,研究如何识别、开发、引导和扶持生态友好型产业,提出海南绿色发展的有关标准和指标体系的相关政策建议,最终实现构建生态环境一流的以旅游、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的现代化经济体系,以实现高质量、高效率、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绿色发展示范区。
二、有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如实填写《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课题研究申请书》,提出课题研究思路、研究内容、研究方法、进度安排、经费预算、研究成果转化目标及转化形式等。申请书应加盖课题承担单位公章(如为多个单位联合承担课题研究请加盖各单位公章),一式四份送至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楼8楼801室(邮寄信封上需注明“XXX课题申报”,邮编570204)。电子版发至hnfgdqc@hainan.gov.cn。
(二)鼓励国家级研究机构、“985”、“211”及国家双一流重点建设高校积极申报。申报单位在区域经济、产业布局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有独特见解。课题组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课题组负责人应组织和指导课题实施全过程,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
(三)申报截止日期为8月10日(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四)我委将组织对课题研究申请书进行评审,择优遴选课题承担单位,并签订课题委托合同。
(五)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有,课题承担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
三、其他事项
(一)课题执行时间为2018年8月至10月。期间,我委视工作需要听取研究进展情况汇报。
(二)我委视研究需要,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
(三)本次研究课题由我委区域经济和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处负责,未尽事宜电话联系沟通(65348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