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内,对评定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反馈意见,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和就业处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705室
邮政编码: 570204
联 系 人: 吴晓博
联系电话:0898-65312275
传真号码:0898-65342596
电子邮箱:hnfgshc@126.com
如对公示结果无异议,公示结束后,海南省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研究课题由上海健康医学院承担编制。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2月7日
2018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