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实施,探索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城镇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关于下达城镇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创新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7〕1107号)要求,2017年6月,我委将国家安排我省的城镇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创新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4000万元转下达,用于三亚市225国道(海榆西线)凤凰路至解放四路段道路改造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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