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政府同意,省发改委近日印发《海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提出到2020年,实现城乡居民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以上。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中低收入者收入增长快于平均增长水平,收入差距缩小,中等收入人口比重明显上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7%。城镇新增就业人数4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全省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5个国家级贫困县全部摘帽。
《方案》透露,为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强化收入分配政策激励导向,努力提高重点人群收入,促进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推动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海南将实施七大群体激励计划和六大支撑行动。其中,实施七大群体激励计划方面,一是实施技能人才激励计划,重点完善技术工人薪酬激励和高技能人才奖励机制,贯通职业资格、学历等认证渠道,营造崇尚技能的社会氛围。二是实施新型职业农民激励计划,着力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增收能力、挖掘现代农业增收潜力、拓宽新型职业农民增收渠道。三是实施科研人员激励计划,重点完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改进科研项目及其资金管理、建立绩效评价和奖励机制。四是实施小微创业者激励计划,重点清除创业壁垒,提升创业参与率;加大扶持力度,提高创业成功率;强化保护创业成果力度。五是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激励计划,着力完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激励方式、强化民营企业家创业激励。六是实施基层干部队伍激励计划,重点完善工资制度、健全差别化激励机制、明确福利标准和保障范围。七是实施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体激励计划,重点推进产业扶贫济困、建立低保与就业联动机制、完善相关专项救助制度。
六大支撑行动方面,一是实施就业促进行动,着力创造更多就业岗位、促进劳动力市场流动能力提升、不断提升劳动力市场供求匹配能力。二是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重点加强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推行新型学徒制、完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三是实施托底保障行动,着力完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提升精准兜底保障能力、扩大基本保障覆盖范围。四是实施财产性收入开源清障行动,重点拓宽居民财产投资渠道、加强对财产性收入的法制保障、合理调节财产性收入。五是实施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行动,加大现金规范管理力度,继续加大力度打击非法敛财、强买强卖、敲诈勒索、商业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六是实施收入监测能力提升行动,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创新收入监测方式方法,建立大数据共享体系,强化金融、税务、住建、工商、民政、财政等行政记录数据在居民收入监测中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