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项收入全面增长,家庭经营收入继续成为增收的主要力量。具体来看,人均工资性收入1735元,增长18.4%,对现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25.7%;家庭经营收入4508元,增长16.4%,对现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60.5%;财产性收入73元,增长8.2%,对现金收入的贡献率为0.6%;转移性收入471元,增长42.5%,对现金收入的贡献率为13.2%。
收入结构持续优化。工资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的比重持续上升,两者占总收入的比重为32.5%,较上年同期提高了1.1个百分点,家庭经营收入比重为66.4%,较上年同期下降1.1个百分点。
主要增长原因:一是农业生产形势持续向好,农产品价格持续上扬,蔬菜、甘蔗、胡椒、水产品等收入继续较快增长,三季度肉禽蛋价格上涨拉动牧业收入止降回升,前三季度农业、林业、牧业、渔业收入分别增长20.1%、5.5%、15.8%、13.0%;二是随着市县经济和农村经济渐趋多元化发展,农民务工机会稳步增加、工资标准不断提高,且二、三产业快速发展带动农民非农产业收入快速增长。前三季度,农村居民第三产业现金收入增长22.1%。三是省委、省政府及各级党委、政府对农村居民增收的重视和支农惠农、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持续加大,个别市县还发放了惠及全体居民的物价上涨或生活补贴,推动转移性收入持续快速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