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支持产业项目发展规划和用地保障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强化规划引领,提升规划管控的科学性灵活性,创新产业项目土地利用分类管理方式,实行差别化产业项目用地供地模式,目的是进一步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为自贸区、自贸港建设提供有力的规划和用地保障。
《意见》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产业项目空间规划和用地管理工作,所称的产业项目是指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政策要求的各类产业项目,不包括商品住宅项目。《意见》共提出10个方面28条政策意见,涵盖规划管理、用地指标分配、供地方式、地价标准、土地转型盘活、乡村用地等方面的政策创新。《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意见》指出,在强化规划引领,提升规划管控的科学性灵活性方面,要优化产业空间规划和布局,促进产业项目向产业园区开发边界内聚集;鼓励规划用途混合弹性利用,综合考虑空间、布局、产业融合等因素,鼓励工业、仓储、研发、办公、商业等规划用途混合布局、空间设施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