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十二五”取得的主要成就
一、规模实力稳步提升
“十二五”期间,中小企业发展迅速,规模总量不断扩大,经济贡献日益提升。截至2015年底,全省各类市场主体有51.1万户,比2010年底增长136.4%,其中,内资企业15.6万户,比2010年底增长131.5%;小微企业(包含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45.5万户,比2010年底增长143.6%;个体工商户33.9万户,比2010年底增长136.8%。2015年中小微企业实现增加值1790.7亿元,较2012年增长28%,年均增长9.3%。中小企业是海南省国民经济发展中不可忽缺的重要力量和组成部分,已经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二、融资环境不断改善
“十二五”期间,全省积极落实银监会关于小微企业贷款“三个不低于”目标的要求,进一步推动中小企业融资环境不断优化。2015年末全省中小企业贷款余额由2011年初的1023.2亿元增长到2015年末的3238.2亿元,年均增长超过40%,其中2015年末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027.1亿元、贷款客户4.5万户、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为88.4%。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支持力度持续加大,“政银担(保)”合作不断深化,“政保贷”、“税贷通”等新型融资产品不断推出,财政资金投入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3.6亿元,累计发放中小微企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总额1.4亿元,中小企业获得政策性担保贷款金额达到125.9亿元。直接融资渠道不断拓展,新三板、区域股权交易中心等资本市场挂牌的中小企业381家,融资总额5.8亿元。
三、税费负担持续降低
中小企业税费优惠政策得到有效落实,中小企业税费负担不断降低。“十二五”期间,全省取消或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47项,免征28项中央设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平均每年减轻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的经济负担达2亿元。全省对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力度不断加大,2015年,我省地税管辖的小微企业中,享受优惠政策的户数为24.1万户,受惠面达97%,减免税收共计3.4亿元;全省享受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共有19.5万户,共免征增值税额4.7亿元;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所得税政策受惠面达100%。
四、创业创新活力增强
创业领域不断拓宽,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十二五”期间,进一步加大创业创新载体建设,累计建立国家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2家,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8家,。其中,已形成具有较大规模影响力的创业创新载体6家,入驻中小微企业515户,吸纳就业人数6381人。鼓励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能力,2015年全省累计专利申请3127件,比2010年增长206.9%;专利授权2061件,比2010年增长188.7%;有效发明专利2111件,比2010年增长353%。创业创新活动不断丰富,定期举办“科创杯”等各类创业创新大赛,大力开展专题培训,吸引创业创新团队广泛参与,进一步活跃了全省创业创新氛围。
五、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创业、咨询、信息、技术、融资、培训、市场、法律等八大类服务日益丰富。平台网络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十二五”期间,全省已构建“1+6+10”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形成以省枢纽平台为核心、6个市县平台为骨干、10个行业窗口平台为辐射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网络,整合带动300家服务机构面向小微企业开展各类服务,五年培训中小企业管理人员1.7万人。支持平台服务机构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引导社会机构牵头建立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服务联盟,已建成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31家,举办活动4714次,服务企业13.1万家次,其中,举办融资主体服务20余次、参与的企业累计超过1600家次。
“十二五”中小企业发展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定问题,突出表现在:中小企业规模总量较小,产业层次不高,产品附加值较低,创新能力有待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创业创新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等。
第二章 “十三五”面临的发展形势
一、面临的挑战
“十三五”时期,国际国内经济发展环境错综复杂,中小企业发展面临新挑战。从国际环境看,世界经济复苏缓慢,外部环境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加,制约中小企业拓展国际市场空间;从国内环境看,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增速回落、重点行业市场需求疲软、区域竞争不断加剧,生产经营要素成本不断上升、环境约束进一步加强,增长动力转换日益紧迫。省内中小企业基础相对薄弱,经济总量偏小,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产品技术含量不高,转方式、调结构存在较大压力,推动中小企业从要素驱动转向创新驱动发展势在必行。
二、存在的机遇
“十三五”时期,中小企业发展也面临着重大机遇。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孕育兴起,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等日益成为生产方式变革的重要方向,信息网络技术与传统制造业相互渗透、深度融合,深刻改变产业组织方式,“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军民融合、“一带一路”战略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发展壮大带来重大政策机遇。全国最大的经济特区、优越的生态环境等多重优势,进一步凸显“海南价值”。“多规合一”有效实施,提升了部门分工与协作效率,优化了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国际旅游岛的战略定位为海南省建设成世界一流的海岛休闲度假旅游胜地、资源开发和服务输出基地带来重大发展契机。
第三章 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充分发挥生态环境、经济特区和国际旅游岛“三大优势”,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建成国际旅游岛、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三大目标”,推动实现全省人民幸福家园、中华民族四季花园、中外游客度假天堂“三大愿景”,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强化政策落实,改善公共服务,优化发展环境,激发创业创新活力,培育和打造经济发展新动能,全面提升中小企业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全省中小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形成创新能力强、资源利用效率高、产业结构合理、集聚效应明显、竞争优势突出的中小企业发展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遵循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激发企业活力和创造力;加强政府引导,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发挥政府在产业转型升级、政策引导、扶持服务等方面积极作用,提高政府管理与公共服务能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引导中小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创新驱动、开放合作。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中小企业转型升级需求,着力营造有利于企业创新发展的市场环境,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用结合的创新体系,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大力推动开放发展,坚持引资与引智并举,发挥比较优势,充分利用国内外资源和市场,主动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合作,加快形成中小企业开放发展新优势。
集聚集约、绿色发展。推动中小企业集聚发展,依托产业集群促进大中小企业深度合作,推动产业融合,完善产业链条,引导产业集群向创新驱动转型;倡导资源循环利用,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构建绿色产业体系,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能源综合利用效率,实现中小企业节约、低碳、清洁发展。
优化布局、重点突破。立足产业发展基础,统筹资源配置,明确发展重点,优化空间布局,突出地域特色,增强产业与区域发展协调性;推动中小企业在特色产业领域不断提高,推动重点优势产业中小企业提高创新能力,加快形成以优势产业为核心,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互动并进、融合发展的良好格局。
三、主要目标
“十三五”时期,力争实现中小企业平稳较快发展,转方式、调结构、提质增效取得重大进展,政策环境不断优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创业动力、创新能力、发展活力和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集群集聚效应进一步显现,中小企业综合实力显著提升。
(一)中小企业发展实力显著提升
“十三五”期间,全省中小企业数年均增长10%,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巩固,吸纳就业能力进一步增强,新增就业年均增长10%左右。中小企业增加值年均增长8%,中小企业实现税收年均增长7%,中小企业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增强,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明显增强
“十三五”期间,中小企业研发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断提高,发明专利和新产品开发数量保持较快增长,专利申请年均增长30%以上。积极实施中小企业“互联网+”战略,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进一步提高,与省内大企业协同创新、协同制造能力持续提高,培育20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提升。
(三)中小企业集聚效应更加显著
形成一批特色鲜明、协同性好、带动能力强的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十三五”期间,围绕互联网、热带特色高效农业、低碳制造、医药、现代物流、旅游会展等重点领域,形成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15个以上,培育5个具有国内竞争力的特色产业集群,提升集群的信息化水平,重点打造一批智慧集群,推动产业融合发展,实现转型升级。
(四)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显著优化
“十三五”期间,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扶持和培育10个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20个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培育20个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完成不少于2万人次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培育一批高素质经营管理者和企业员工。积极推动中小企业融资模式创新,优化融资环境,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第四章 主要任务
一、激发创业动力,优化创业生态
降低创业门槛。进一步放宽企业住所登记条件,推动落实“一照多址”、“一址多照”,放宽企业名称核准条件,允许企业使用新兴行业用语冠名。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试点,促进全业务、全流程电子化。支持小微企业股权二次出资,鼓励扩大以债权、物权、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资金出资。完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制度,提高注销登记效率。精简审批事项,推行“多证合一”,取消更多涉企证照,规范登记流程,创新登记模式,开辟创业“绿色通道”。
培育创业主体。鼓励归国留学人员、大学生、登记失业人员创业。探索完善科技人员在职创业、离岗创业、股权激励等相关制度,激发创业热情。加快推进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试点推广,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向科技人员优先转移科研成果,支持科技人员携科研成果创业。依托各类园区等存量资源,整合创建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孵化基地等,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进一步落实初创企业税费优惠政策,降低创业成本。
拓宽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借鉴、推广、创新符合我省中小微企业的新型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方式,积极推广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供应链融资等方式,争取投贷联动试点,对中小微企业开展‘审批+培植’的信贷服务。探索设立海南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拓宽中小企业股权融资渠道。引导互联网金融行业依法合规经营,推动传统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利用互联网拓展业务。推动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或开展业务,融合省级担保资源,提升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担保服务能力。
营造创业文化。搭建创业者交流平台,支持举办创业大赛、创业训练营、青年服务技能大赛和创业项目展示等活动,开展具有重要地区及国际影响力的创业活动,引导和鼓励各类创业群体积极投身创业,培育良好的创业环境。营造“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树立创业典型,加大宣传力度,激发大众创业热情。推进创建创业型城市试点,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支持先行先试,调动全民创业积极性。
二、提升创新活力,推进全面创新
鼓励科技创新。鼓励加大研发投入,支持中小企业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围绕优势产业领域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完善科技创新服务,搭建在线科技服务平台,推进专利等基础科技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提升全链条创新服务能力。支持中小企业与国内外科研院所开展合作业务,积极推动以企业为核心的产学研合作新机制,畅通产学研交流合作渠道。推动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深入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战略,引导中小企业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能力。
增进协同创新。构建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协同创新机制,鼓励和支持大企业通过生产协作、开放平台、共享资源、开放标准等方式带动上下游中小企业加强技术、创新产品,促进创新成果转化。充分利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产业集聚区和行业协会等资源,搭建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创新合作桥梁。积极推动中小企业融入大企业创新链条,创新跨区域科技资源合作共享模式,提高科技人才、科研条件、科技成果等创新资源协同共享水平。
推动业态创新。构建基于互联网的开放式研发创新平台,推广用户参与式的网络化研发设计模式,发展网络制造新型生产方式。鼓励中小企业依托互联网推进生产制造及服务流程的柔性化改造,发展分享经济、个性化定制、服务型制造等新业态,引领中小企业生产服务方式升级。鼓励中小企业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构建新型生产体系,提升创新能力,降低创新成本,丰富产品形态,增加产品附加值,支持核心业务发展。
培育创新主体。大力培育以企业为核心的创新主体,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企业需求导向的创新活动,推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支持中小企业围绕产业链以“延链、补链、强链”为重点加大创新投入,推动中小企业向价值链高端发展。支持中小企业依托比较优势深耕专业细分市场,争做行业隐形冠军,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培育一批主营业务突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成长性好、知名度高、竞争力强的“专精特新”企业。
三、转换发展模式,优化生态环境
推动智能制造。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新兴产业、生产性服务业的融合发展,重点支持汽车、石化、医药、食品等传统支柱产业提高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的应用水平。加快传统制造业智能化改造,以工业互联网和自主可控的软硬件产品为支撑,推广信息化集成应用产品和解决方案,实现人、设备与产品的实时互联互通、精确识别、有效交互与智能控制,提高中小企业精准制造、敏捷制造等“智能制造”能力。
发展服务型制造。大力发展现代制造服务业,鼓励制造业企业增加服务环节的投入,利用互联网、通信、计算机等信息化手段和现代管理思想与方法,开展个性化定制服务。积极推动制造业服务化的进程,完善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的互动发展机制。大力发展面向制造业的信息技术、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和产品营销等生产性服务业,提高重点行业信息应用系统综合集成能力及核心竞争力,推进制造业向研发、设计、营销、售后服务等“微笑曲线”两端延伸,拓展服务群体,优化服务内容。
发展网络化制造。鼓励搭建工业云服务、工业大数据等新型网络化制造平台,大力推广众包设计、云制造、3D打印等新型制造模式。鼓励中小企业利用移动电子商务发展在线定制、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创新模式,与制造业企业进行无缝对接,创新业务协作流程和价值创造模式。建立基于互联网的公共研发设计服务平台、集中性区域加工资源共享平台等网络众包设计与个性化定制平台,推广网络化制造整体解决方案,推动中小企业网络化制造快速发展。
推进绿色制造。推广应用绿色制造技术和集成技术,鼓励中小企业提升全工艺链、全产业链的系统性成套技术的研发和应用。鼓励传统制造业中小企业加强技术改造,落实节能减排考核,实行市县、重点行业、产业园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与浓度双控制。搭建绿色制造技术共享服务平台,推进技术及装备创新研发、应用推广示范,推动制造业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依托“国家绿色示范工厂”或“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示范区建设,推动一批中小企业通过实现绿色制造提升竞争力。
四、打造特色集群,促进产城融合
培育集群发展载体。创新集群载体建设模式,探索完善政府投资引导、社会资金广泛参与、市场化运作的集群载体建设模式,鼓励重点产业集聚区与战略投资者、中央直属企业、驻地大企业加强合作,推动集群加大基础设施投入。结合“美丽海南百千工程”建设,优化集群载体环境,吸引国内外大型知名企业和项目入驻,打造百个特色产业小镇。围绕集群主导产业和支柱产业,筛选一批主业突出、行业引领能力强、具有国内外先进技术水平和竞争力的领军企业,辐射带动一批关联配套中小企业联动发展,形成领军企业牵引格局。
加大集群市场拓展力度。加大集群品牌培育支持力度,引导集群内中小企业树立品牌意识、加强品牌规划、完善品牌管理体系,培育一批国内外知名的企业品牌。支持集群开展各类市场拓展活动,鼓励集群内企业参加中小企业博览会、中小企业技术交流会等各类展览展示会,推动减免中小企业参展相关费用。鼓励集群内中小企业利用电子商务拓展市场,引导集群中小企业利用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及出口信用保险等金融工具规避应收账款市场风险,降低市场开拓成本。
打造智慧产业集群。提高产业集群信息化水平,树立“互联网+”理念,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建设智慧集群。深化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产业集群中的应用。加速推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高中小企业设计、制造、管理、销售、服务等关键环节的信息化应用能力。整合资源为集群中小企业提供网络实时诊断、流程优化再造、云服务等新型服务,以众包设计等新模式促进产业集群内行业之间的跨界融合,引领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加强多层次人才培养。鼓励集群加强企业家人才队伍建设,通过与高校院所、协会行会及领军企业等机构加强合作,多渠道构建集群内企业家培训和交流机制。支持集群完善经营管理人才培养机制,建立主体多元、模式多样的经管人才培养体系,提高经营管理能力。加强集群内专业技术人员技能培训,鼓励在岗员工参加紧缺专业课程的职业教育,提升职业技能。加大集群招才引智力度,充分利用招商引资、经贸洽谈等活动,围绕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推动人才引进。
五、完善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能力
推进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加强省枢纽平台和窗口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全省“1+6+N”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资源共享、服务协同优势,带动优质社会化服务资源互联互通、服务协同。完善平台网络服务标准和功能,推动平台服务专业化,以中小企业集聚区或行业为重点,推动开展个性化、特色化服务,扩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覆盖面和受益面。探索市场化运营模式,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有效运转,增强平台网络品牌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促进平台网络可持续发展。
提升公共服务平台服务能力。发挥示范平台的带动作用,重点增强公共服务平台在政策咨询、信息服务、人才培训、创业辅导、投融资咨询等方面的服务支撑能力,完善服务机构绩效评价体系,对公共服务平台实行动态管理。加速引进域外知名服务机构,鼓励国内外知名服务机构在域内设立分支机构,通过引进先进的理念、人才、技术及资本,扩大与国内外知名创业服务机构合作,提高服务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推动公共服务实现方式创新。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引入PPP等新理念,探索“政府支持+社会投资+市场化运营”的公共服务支撑和技术应用支持体系。创新政府资金支持方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形式,支持服务机构增加服务供给,提升服务效果。引导服务机构创新服务手段,鼓励服务机构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服务方式、改善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率。
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机构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等中介组织发挥桥梁纽带作用,鼓励开展行业标准制定、商业模式推介等示范活动。支持行业协会整合相关资源,推动企业间加强沟通交流,宣贯行业发展规则和标准,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引导行业健康规范发展。鼓励行业协会或联盟成员间实行集约化采购、共有品牌等多种合作共享模式,为中小企业提供各种服务。推动行业协会、服务联盟、综合性服务机构提升服务能力,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六、加强跨区域合作,提升开放水平
建立跨区域合作交流机制。积极对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充分发挥海南省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支点的作用,发挥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中介组织作用,推动中小企业在市场拓展、技术引进、人才培养、集群建设、产能合作等方面加强跨区域交流。积极探索跨区域合作新途径和新机制,加强与环南海区域国家和地区合作,推进中国-东盟海洋旅游经济圈建设,建立和完善合作项目库,推动一批重点项目落地,培育若干具有引领性、带动性的跨区域合作示范区。
支持中小企业抱团走出去。鼓励龙头企业整合上下游配套中小企业参与国际产能和市场合作,通过品牌输出、海外设厂、跨国并购、参股合营、联合重组、设立境外研发中心等方式拓展海外市场,整合利用全球创新资源,带动中小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支持中小企业参加境外展览会、考察国际市场、获得境外产品和管理体系认证、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等活动,不断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对中小企业贸易融资、购买出口信用保险给予一定比例的贴息或补助,降低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成本和收汇风险。
加速引进发展关键要素。坚持引资与引智相结合,支持以培训、研讨、展览、项目对接等方式促进人才、技术、资本、服务、信息、管理等创业创新要素的引进,以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为依托推动中小企业升级发展。鼓励和吸引跨国公司在我省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开展服务贸易、服务外包等高端服务,推动高端对接,催生一批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鼓励企业积极引入国际、国内技术和产品标准,提升原有标准体系,增强国际竞争力。
第五章 关键工程
一、中小企业创业载体建设工程
依托主导产业建设创业基地。加大对基地运营的政策支持力度,“十三五”期间各市县围绕主导产业培育2-3家小微企业创业基地,重点培育1-2家专业化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基地,为创业企业提供全方位的创业服务。
二、中小企业协同创新工程
加强产学研合作,夯实协同创新基础。鼓励和引导高校、科研院所等加强与中小企业的创新合作,推动大型科研院所或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共享创新资源。在重点县建设产学研合作交流平台,每年组织开展创新资源共享成果展示会,推动建设以龙头企业为核心的协同创新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创新服务。
鼓励跨区域合作,加强创新要素流动,推动全省每年开展1-2次海内外跨区域中小企业合作交流会,建立和完善区域间中小企业协同创新机制,鼓励中小企业加强创新协作和技术信息交流。推动形成以特色产业引进、消化和吸收国际主流先进技术,引进国外创新生产方式和管理方法,结合实际再创新的协同创新格局。
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程
制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办法,完善评选标准,围绕优势产业、特色产业、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到2020年培育、认定20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引领作用,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发展。
加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大力发展“专精特新”技术和产品,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围绕海南省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确定的9个重点领域,以现有年主营业务收入作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选重要参考指标,加强分类指导和精准服务,使一批具有本地特色的优质企业脱颖而出。
四、中小企业绿色发展工程
构建中小企业绿色发展评价机制,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引导中小企业绿色发展。支持中小企业实施绿色发展战略,构建企业绿色管理体系,实施绿色研发、绿色生产、绿色营销,重塑企业生产经营流程。
实施中小企业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围绕循环经济、降低污染、降低消耗主题,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加大对中小企业绿色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强中小企业绿色发展的宣传力度,引导中小企业重视节能减排和绿色发展,树立绿色发展企业典型,“十三五”期间全省评选60家绿色发展优秀企业,加大财税政策扶持力度。
五、集群特色品牌培育工程
加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产业集群开展品牌培育工作的支持力度,完善品牌培育机制,打造区域品牌。开展“品牌建设年”活动,引导中小企业开展品牌建设,集群每年至少组织中小企业管理者到品牌建设先进企业参观交流1-2次,每年举办2次中小企业品牌建设经验交流座谈会、成果展览会等,引导中小企业开展品牌建设工作。
鼓励集群完善品牌建设服务平台,组织开展品牌巡展发布、供需见面、工商交流等活动。引导中小企业树立品牌意识,强化品牌策划,提升品牌质量,加强品牌运营。组织培训活动,传授培育品牌途径、策略等专业知识,五年内培育国家知名品牌20个、省级知名品牌50个左右。
六、中小企业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提升中小企业管理水平。全面实施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加强高校院所与中小企业的人才培养合作,搭建人才交流平台,加强人才引进。鼓励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积极开展各类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探索订单培养等新型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到2020年完成不少于2万人次中小企业经营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培训。
支持开展中小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推动建立中小企业管理咨询制度。鼓励和支持管理咨询机构和志愿者开展管理诊断、管理咨询服务,引导中小企业树立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理念,规范企业产权制度、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推动中小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帮助中小企业改善管理,增强企业内在活力和创造力,推动中小企业管理能力提升。
七、电子商务开拓工程
引导中小企业树立电子商务意识,鼓励引入知名电商企业及服务机构,围绕热带特色高新农业、旅游业等优势产业,打造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平台,通过人才培训、政策宣讲、资金补贴等方式引导中小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支持生产制造企业以“以销定产”、“个性化定制”等方式深化电子商务应用。2020年实现中小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开拓市场的比例达到90%以上。
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发展离岛业务,推动电商平台在商品展示、商务洽谈、快捷支付等方面提高集成应用水平,引导传统专业批发市场向大型网上商城转型。支持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配送中心、中转分拨场站等设施建设,满足网上商城线下物流需求。到2020年,培养3-5家年交易额过100亿元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
八、中小企业信息化提升工程
出台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工作实施方案,大力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在中小企业的应用,通过信息技术提升中小企业研发设计水平、改造生产制造方式、提升经营管理能力、优化市场营销等,促进企业向服务型制造和制造服务化的转变。探索政府支持、大型信息化服务商让利、中小企业受益的信息化推进服务模式。搭建大型信息化服务商与中小企业对接平台,整合专业服务资源,以更低成本在更大范围为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提高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和各类中小企业创业创新信息化服务能力,推进各类信息化服务资源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领导
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及各市县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强化规划指导。加强各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形成多部门、多层级联动合作的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确保实现规划目标。各市县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建设内容,进一步细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及时将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报送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二、优化发展环境
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严格执行省政府制定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涉企收费清单,着力解决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完善中小企业诚信建设,建立由政府、企业、行业主管部门、金融机构等共同参与的中小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信用管理体系,加强对中小企业诚信经营和从业人员诚信就业的管理,进一步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法制环境。
三、加大财税扶持
加大财政资金支持。扩大扶持中小企业的财政资金规模,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提高财政资金支持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探索设立海南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争取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参股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市县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优先和重点用于促进结构调整、节能减排、专精特新、协作配套、扩大就业等转型项目和企业,充分调动民间资本的积极性。推动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提高采购中小企业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比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营改增及各项中小企业“普惠性”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四、健全政策评估体系
建立健全政策评估制度。定期开展政策评估工作,加强对各市县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估,引入第三方机构的政策评估机制,科学地诊断政策执行效果,及时提出修改建议,推动中小企业政策落实。完善考核机制,以评估结果作为中小企业相关部门工作考核的重要参考,推进政策评估结果公开,针对评估发现的具体问题,适时调整和改进政策,切实提高中小企业政策落实效果。加强规划落实评估,围绕重点任务、关键工程做好任务分解和落实,加强动态评估和跟踪分析,及时修订完善,确保规划符合发展实际,保障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五、完善统计监测体系
建立健全中小企业运行监测工作并完善监测指标体系,完善中小企业市场监测、风险防范机制,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及时了解中小企业运行和发展情况,及时了解和掌握中小企业运行态势和发展情况,针对普遍性、共性问题提高监测的有效性,多维度反映中小企业运营情况,为研究制定和完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和决策提供基础支撑。组织开展省市县多层级数据库建设,推进中小企业统计资料完整化、数据传输信息化、运行分析前瞻化。加强中小企业运行数据的分析研究,对中小企业领域相关走势和问题及时进行研判,对中小企业运行发展状况进行科学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