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原则
(一)积极创新。在活动形式、组织方式、引资引智等方面积极创新,将“海南亲水运动季”打造成独具海南特色、有国际影响力和民众口碑度的全民健身、旅游消费新热点、新品牌、新业态,进一步夯实我省体育旅游的发展基础。
(二)跨界融合。在活动策划、组织、实施的各个阶段,加强保障,推动体育、旅游、教育的深度融合,促进传统旅游消费和文化消费升级。
(三)塑造品牌。精心选择项目,塑造更多亲水活动及体育旅游产品品牌,强化整体宣传营销,强化“海南亲水运动季”整体品牌形象及平台效应,促进海南旅游形象提升。
(四)服务游客。以岛内青少年群体为基础,岛外游客及青少年群体为重点,辐射国际客源地青少年群体,引导亲水互动体验、教育培训及体育旅游消费的产品化、常态化。
二、活动主题
促进体育旅游深度融合,打造海南水上运动天堂。
三、活动时间
2018年8月4日至12月30日。
四、活动地点
海口市、三亚市、文昌市、琼海市、万宁市、五指山市、陵水黎族自治县、乐东黎族自治县。
五、活动规模
在亲水运动季中实现目标人群广泛参与,其中本省民众超过1000万人次,外省游客超过3000万人次,重点覆盖青少年群体。
六、活动目标
深入开展亲水运动,提升体育旅游消费水平,推动旅游消费提质升级,释放海南国际旅游岛的旅游消费潜力,为海南建设自由贸易区(港)和国际旅游消费中心注入新动力。打造海南亲水运动天堂,推动全民健身示范区和体育旅游示范区建设。
七、活动内容
(一)重点项目。
根据各举办地资源特色和优势定位,策划组织节庆类、赛事类和培训类等亲水运动活动。
1.节庆类:结合举办地城市相关资源特性,针对市民及游客的喜好,策划全民参与、全民互动的节庆活动,如狂欢节、冲浪节、海钓节等。
2.赛事类:结合赛事举办资源和城市配套,策划引进相关大型国际赛事、策划组织本地赛事,借力国际IP辐射资源,孵化本地IP,促进体育旅游消费。
3.培训类:围绕创新型亲水运动项目,策划系列训练营活动,促进新兴新创亲水运动项目的普及推广。
(二)互动项目。
1.观赏类:系统整合各市县现有亲水运动项目,向市民游客传播。
2.体验类:组织发动亲水运动景区、酒店等运营机构,在亲水运动季期间,为游客推出优惠折扣、特别项目以及定制亲水运动体验套餐服务。
3.培训类:引导拥有亲水运动培训设施和资源的景区及场地,根据市场需求,策划一系列可长期面向全省市民、岛内外游客开放的亲水运动培训活动及训练营,以及在活动期间组织专业教练及工作人员,深入各地中小学、社区、街道,进行亲水运动推广普及和体验培训。
八、举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海南省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海南省教育厅、海口市人民政府、三亚市人民政府、琼海市人民政府、文昌市人民政府、万宁市人民政府、五指山市人民政府、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
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公安厅、海南省商务厅、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海南海事局、共青团海南省委员会、旅游卫视,以及具备相应条件获得活动参与资格的相关运动协会和俱乐部、各相关体育运营机构、旅游企业。
九、组织机构
(一)组织委员会。
主 任:赵 勇(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
王 路(海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副主任:李瑞林(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书记)
周继红(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
种润之(省政府副秘书长)
林光强(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厅长)
孙 颖(省旅游委主任)
委 员:高元义(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副厅长)
周 平(省旅游委副主任)
黎岳南(省教育厅副厅长)
杨传喜(省财政厅副厅长)
董长青(省公安厅副厅长)
姚 磊(省商务厅副厅长)
李向民(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厅长)
吴平生(海南海事局副局长)
曾 锋(共青团海南省委员会副书记)
任清华(海口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许振凌(三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何欢宝(文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潘艳红(琼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王如龙(万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喻 倩(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陈春梅(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陈求妹(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二)执行委员会。
主 任:种润之(省政府副秘书长)
林光强(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厅长)
孙 颖(省旅游委主任)
副主任:高元义(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副厅长)
周 平(省旅游委副主任)
秘书长:麦有旺(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群体处处长)
谢秋雄(省旅游委市场会展处处长)
卢 刚(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处长)
执行委员会成员由组委会成员单位指定1名相关负责人担任。
执委会下设办公室、策划与宣传部、活动统筹部、市场开发部四个工作部门。工作人员由省文体厅负责从执委会相关成员单位选派。
(三)组委会及执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
1.处理组委会、执委会的日常事务工作;
2.组织召开协调会及相关工作会议;
3.起草各类文稿,以及相关公文的送审、分发、流转等上传下达工作;
4.制定总体活动工作方案;
5.协调、督办执委会各部门的筹备工作;
6.协调省内媒体、省外驻琼媒体以及岛内户外媒体资源对活动进行宣传;
7. 联络各市县、各活动运营机构,并协调、监督各项目运行情况;
8.统筹协调省内各相关部门和市、县为活动提供整体保障和服务;
9. 邀请和接待活动期间相关领导嘉宾;
10.各项活动经费预算、决算编制、资金使用及财务管理等工作;
11.新闻发布会、开(闭)幕式等组委会承办的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海南省旅游委:
1.组织相关旅游企业制定相应优惠措施参与亲水运动季;
2.组织游客参加亲水运动季各项活动;
3.在省旅游委国内外推介营销等相关活动中对亲水运动季开展推广宣传工作;
4.指导、协助相关旅游企业开发亲水运动季旅游产品,及相关产品的推广宣传;
5.活动期间旅游企业、旅游市场的监管工作。
海南省财政厅:负责拨付2018海南亲水运动季活动的工作经费,指导、监督资金按规定使用。
海南省教育厅:
1.协助落实亲水运动季各项活动在各地校园的宣传工作;
2.组织学生积极参与亲水运动季各项培训活动。
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活动水域、航道的使用协调,及活动水域障碍物清理、渔船港口的监管工作。
海南海事局: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根据申请发布航行通(警)告。
共青团海南省委:组织各活动志愿者服务。
海口市人民政府、三亚市人民政府、琼海市人民政府、文昌市人民政府、万宁市人民政府、五指山市人民政府、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1.根据活动总体安排,结合当地特点和传统,建立本地亲水运动季工作保障小组,制定本地亲水运动季实施方案;
2.统筹、组织开展本地特色的赛事活动,并形成活动一览表上报组委会;
3.协调当地各相关部门做好活动在当地的安全、卫生、环境、宣传等各项组织保障工作;
4.为活动的顺利举办提供配套经费支持;
5.协调当地体育俱乐部、协会、旅游企业参与活动。
旅游卫视:活动开、闭幕式的策划、组织与实施。
各相关执委会成员单位、运营机构、其他协会、俱乐部及各相关旅游企业:负责按照活动总体安排及执委会的具体工作要求承担本单位所从事业务相关项目的落实工作。
十、宣传推广
(一)省内宣传。各市县协调辖区内的路牌广告、酒店、报纸、电视台、政府网站及自媒体等,提供相关版面和宣传资源,用以发布亲水运动季的相关宣传内容。
(二)省外宣传。用合作、资源交换及统一采购等多种形式,整合全国性优质媒介资源,用于面向游客市场的亲水运动季推广工作。
(三)海外宣传。利用旅游海外推介会、海外招商会等相关海外宣传资源,将亲水季项目进行针对性的整体宣传。
十一、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调保障。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内外联动作用,突出协调保障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活动有序开展。组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成立工作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抽调人员负责落实本单位各项工作,定期开展考核,抓落实、抓进度、抓成效,切实把海南亲水运动季组织工作落到实处。
(二)调动社会参与。各成员单位、各市县政府要积极推动社会参与,为积极参与活动的企业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借助海南亲水运动季举办的契机,切实提高我省亲水运动产业发展水平,丰富我省亲水旅游产品内涵,打造我省体育旅游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