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信息检索:
海南省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地方政策 > > 内容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紧申报2017年中央预算内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备选项目的补充通知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6-12-20 11:49:42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琼发改地区〔2016〕2810号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紧申报2017年
中央预算内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备选
项目的补充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关于贯彻落实投资司组织编报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抓紧组织申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含污水垃圾处理)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引领带动作用,引导社会投资投入节能减排工程建设,全力推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实施。
   (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要以生态文明建设、六项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组织项目申报,注重项目的节能环保、节水、节材效果,项目实施要有助于实现本地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环境质量改善等。
(二)政府为主,制定方案。各地要围绕资源节约环境保护重点工程有关分类做好总体实施方案,力争以各种平台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提出项目投资、建设内容、形成的效果、资金需求等,避免项目“小而散”。
(三) 严格条件,加强监管。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土地、规划环评等建设条件已基本落实,能够保证在2017年开工建设。发展改革委部门要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项目管理,确保中央预算内投资及时发挥效益,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二、选项范围及下达方式
(一)选项范围
1.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程。根据“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城镇全覆盖目标,优先支持列入《海南省垃圾无害化处理“十三五”规划》和《海南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项目,向扶贫攻坚地区、特色小镇、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等地项目倾斜。
2.重点地区污染治理工程。主要支持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等项目,重点支持标志性重大工程,优先支持公益性、建设内容整装、标志性强、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项目。
3.资源节约循环利用重点工程。节能重点支持城镇化节能升级改造工程、重点用能单位综合能效提升改造等。循环经济重点支持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大宗产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试点示范项目及基地建设、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农业循环经济项目及基地建设等。节水重点支持海岛、沿海缺水城市、沿海工业园区大型高耗水装置海水利用示范工程;开展城市综合节水示范等。
以上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附件1。
(二)下达方式
   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强监管,国家发改委将结合各地上报的补助要求和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额度等情况,拟定各地切块资金额度意见,并明确各地年度建设任务,切块下达资金。我委将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将切块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各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发改部门要按照选项范围和条件,认真组织遴选备选项目,切实提高项目质量。按照职责分工,发改部门在充分征求农业、工信、水务、住建等部门意见,并附相关意见。同时,各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发改部门要对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是否符合规定、前提条件是否落实等进行严格审查,并对审查结果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市县发改部门会同住建部门联合报送我委,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市县发改部门会同水务部门联合报送我委。
   (二)项目总体情况。主要说明2017年备选项目总体情况,实施后预计完成的设施建设能力目标,分类提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提高情况。
   (三)项目清单列表。相关备选项目应具备前期条件,在项目列表中标注项目核准(备案)、环评批复、土地预审、规划选址等审批部门和文号等情况。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内投资资源节约循环利用重点工程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环资办〔2016〕686号)、《关于印发<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6〕888号)等项目管理规定,做好项目前期工作。
   (四)此前已经获得中央、省级财政投资或其他部门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支持,已经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在近几年审计、稽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严重问题的企业不得支持,对发现问题多、项目调整情况普遍、投资计划执行慢的市县要限制申报。
(五)请各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发改部门在《关于做好2017年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储备的通知》基础上,抓紧项目储备入库,按照项目储备三年滚动投资计划有关要求,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重大建设项目库),从纳入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的储备项目中,选择符合投向、条件具体的项目编制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确保计划下达后即可开工建设。
(六)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项目上报科室选择“固定资产投资处”,其余选择区域经济和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处。
(七)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对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我委将在门户网站公开项目名称、建设内容等信息。凡申报备选项目的企业和单位,视同同意公开相关项目信息。
四、申报时间
请于2016年12月15日前报送申报文件及有关材料(含光盘)。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程报省发展改革委投资处(联系人:黄永红;联系电话:65377006),其余建设工程报送省发改委区域经济和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处。
 
附件:1.选项范围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2.资源节约循环利用重点工程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汇总表
     3.重点地区污染治理工程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汇总表
     4.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程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汇总表
      附件.xlsx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2月9日
(联系人:魏爱霞,联系电话:65306820)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农业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务厅、
省海洋与渔业厅、省生态环境保护厅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9日印发

上一篇:省工信厅在全省率先向全社会晒出权力清单
下一篇: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研究课题立项资助名单公示

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中政国宏社会经济咨询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23层

邮政编码:100038

开户银行:北京建行万丰支行

银行账号:1100 1042 4000 5300 6848

联系电话:010-65067990  65067996

图文传真:010-65067996

单位信箱:vip@chinagdp.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