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十二五”节能减排总体实施方案》和《海南省2013年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施方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全省18个市县(不含三沙市)和洋浦经济开发区2013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价考核。经省政府同意,现将2013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公告如下:
完成等级:澄迈县、海口市、文昌市、临高县、白沙黎族自治县、五指山市、定安县、三亚市、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基本完成等级:万宁市、昌江黎族自治县、琼海市、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洋浦经济开发区。
未完成等级:屯昌县、东方市、乐东黎族自治县、儋州市、陵水黎族自治县。
海南省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