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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海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的通知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5-08-18 13:37:02
各市、县发展改革委(局),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推进招标投标信息公开,加强招标投标监督管理,依据《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推进招标投标信息公开的通知》(发改法规〔20123081号 )等规定,我委建设并启用“海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域名:http:// ztb.hainan.gov.cn,以下简称监管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管网是省发改委指定的全省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络媒介,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免费发布招标投标信息,为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供集中监管平台。

二、监管网由省发展改革委建设,省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和使用,201411日起试运行,201471日起正式运行。

三、各单位按如下分工,在监管网上公开招标投标信息:

(一)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公开招标投标综合性信息;

(二)项目审批、核准部门负责公开招标事项核准信息;

(三)招标代理机构和自行招标的招标人负责公开招标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中标候选人和中标结果等信息;

(四)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公开招标投标政策法规和违法行为信息等;

(五)招标投标交易场所负责公开交易管理制度,按季度报送招标投标活动统计数据。

(六)各市县发改委(局)负责定期报送属地招投标管理工作情况。

四、各单位应在监管网进行用户注册,监管网试运行之日起登陆,在“使用帮助”指引下,公开招标投标信息。凡不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的招标投标信息,均应依法及时公开要指定专人负责,不得因人员变动、岗位轮换等而受影响。

五、监管网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平台是全省统一的综合性招标投标违法行为曝光台。各单位要按《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发改法规〔20081531号)和《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的通知》(发改法规〔2010628号)要求,依法做好违法处理信息公开和评标查询工作,切实发挥招标投标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作用,促进全省招标投标诚信体系建设。

六、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招标投标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要将此通知转发至所管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和所有招标代理机构。各单位如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我委联系。联系人:巩玄远,电话:65339701,传真:65377006;电子邮箱:qfgzg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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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2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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